创建人: 张翔

关于2019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重要提醒

 

 

  发布科室: 收费核算中心   发布时间: 2020-04-23 14:43   阅读次数: 638 次 / 96 人


尊敬的各位职工: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的要求,按照我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庐阳区税务局”的指示,2019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过程中,纳税人有出现以下情况的:
一.在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中误填医生、护士等执业资格证修学分的。(继续教育指的是当年取得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执业资格证书可享受抵扣,修学分不可抵扣)
二.误填、乱填减免税额。
三.误填、乱填大病医疗。
四.误填、乱填免税收入—其他免税。
五.误填、乱填商业健康险。
六.误填、乱填其他扣除—其他。
七.填报了其他不实信息等。
需立即在“个人所得税”APP中撤销退税申请,进行更正申报,否则将面临税务部门的行政处罚,纳入失信名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办理年度汇算退税,需纳税人自行申报,个人要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纳税人申报时如有疑问,可及时向税务机关、单位或者税务专业人士咨询,不要轻信网传、口传的所谓“退税秘笈”,避免出现违反税法规定的错误申报或不实申报。
 
税务咨询热线:12366
合肥市庐阳区税务局咨询电话:65900114、65900162(也可前往庐阳区税务局大厅咨询办理)
市一院财务联系人:杨沁妍 :电话:62183268,张翔:电话:62183053
 
市一院计财处
2020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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